「我本來說過不會再回來的......」我把花束放在爸媽的墳前,「我找不到工作,是因為我殺了爸所以沒人敢請我。」我冷靜得彷彿在說別人的事一樣,「就在昨天我被一個小偷撞到肩膀,被搶的女人無論叫得多麼大聲,但街上的人都無動於衷,然後我就......」我的聲音開始變得哽咽,眼眶充滿淚水,愈來愈說不下去,可能是覺得內疚吧。

  還記得小時候媽媽說過,「沁兒,要記住人窮志不窮,一個人甚麼都可以失去,但唯有一個人能夠掌控去留的東西就是-」媽輕握起我的手,「就是自己的意志。」

  「大眾眼中的窮人就是沒金錢沒地位,而真正的窮人就是失去親人、朋友、愛情、金錢和地位,以及他的意志,為了金錢連最後的自尊都可以放棄,偷騙拐搶都做了,這就是真正的窮人。」話落,媽便抱住我,「我不希望你成為這樣的人。」媽哭了好久,我不停地問她怎麼了,她就是不回答,或許是因為她真的很關心我,所以她的這番說話我從那天起就沒再忘記,就算做小偷的念頭從腦海深處浮現都沒忘記過。

  突然迎面一陣強風,那陣強風就好像爸爸的手掌,因為我產生了這樣的念頭而懲罰著我,這陣風持續了好一會兒,吹得我的臉生生地痛,我的眼淚突然好像斷線的珍珠項鍊舨,不停地流著。

  做?還是不做?這個問題硬生生地拍打我的腦門,為什麼老天爺這麼不公平?明明我最不喜歡的就是選擇,但祂還是一次又一次地給了我選擇,這是人生訓練還是天意弄人?我不懂。

  我抬頭,原來已經黃昏了,原來也在掃墓的人們早已不見蹤影,只剩下我一個,我用衣袖擦乾眼淚,跪了一整天,腳有點酸站不起來,我在草地上掙扎著站起來,但腳似乎是失去了知覺,不論我怎麼捶打,雙腳都沒站起來的意思。

  忽然,有一隻手掌捉住我的手臂,我本身不太胖,那個人輕輕一拉,我就立即被他拉起來了,「你還好嗎?」果不其然,那個人是男的,我倒頭尷尬地對他微笑,「沒,謝謝你。」然後我就走了。

  這個男的長相我沒怎麼記住,反正都是個路人而已,在那之後我打消了做小偷的念頭,我已經犧牲了爸媽,所以我更應該正正經經地做人,不應該走些邪門歪道。

待續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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